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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取消四川惠農5H-1.0移動式烘干機補貼資格的通知

作者:江西省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局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4年07月08日 收藏

關于取消四川惠農機械有限公司5H-1.0生物質燃料移動式烘干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贛農機綜﹝2014﹞39號

各市、縣(區(qū))農機局(站):

  根據(jù)群眾舉報和基層農機部門反映,省局組織有關市縣對四川惠農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5H-1.0生物質燃料移動式烘干機購置補貼情況進行了調查,并組織專家對產品技術性能和適應性進行了調查。經查,該產品技術含量不高,沒有糧溫測定顯示功能和水分測定及調控功能,稻谷曝腰率增加值、破碎率增加值等關鍵指標難以達到國家標準,產品適應性差,且結構簡單,價格嚴重虛高,涉嫌騙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

  根據(jù)農業(yè)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以及省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農業(yè)廳《江西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贛農字〔2014〕33號)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企業(yè)承諾書》中的承諾,經研究,決定對四川惠農機械有限公司作如下處理:

  1、取消四川惠農機械有限公司5H-1.0生物質燃料移動式烘干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對已錄入我省補貼系統(tǒng)但尚未結算的產品,不得辦理農機購置補貼手續(xù);

  3、對已結算的產品,由四川惠農機械有限公司將補貼款退回購機戶所在縣財政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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