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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關于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
皖農機計財〔2016〕121號
各市、縣(市、區(qū))農機局,省農墾事業(yè)管理局:
經查,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在我省銷售的3WSH-500G型、3WSH-700G型自走式水旱兩用噴桿噴霧機補貼比例過高,該公司未在第**時間進行書面報告,部分機具已銷售并申報農機購置補貼,且涉嫌存在虛開發(fā)票等問題,違反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huán)境,根據《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部分財政支農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22號),以及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取消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3WSH-500G型、3WSH-700G型自走式水旱兩用噴桿噴霧機補貼資格,已申請補貼機具不得辦理資金結算。
安徽省農業(yè)機械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hn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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